发布时间:2021-07-08 浏览量:1945
各县(市、区)政协,济宁高新区政协工作室,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委员活动组,各位市政协委员:
经研究决定,拟于2021年7月下旬召开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围绕南四湖污染治理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大会议政发言。届时,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将出席会议,听取政协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议政发言的主题与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推进南四湖污染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推进南四湖污染治理和高质量发展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为推动南四湖污染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议政发言的提出与撰写要求
大会议政发言可以委员个人名义发言,也可以党派、团体、界别、市政协专委会、县(市、区)政协名义发言,还可多位委员联名发言。
大会议政发言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立足我市实际情况,精准选题,切中要害,把握好建言角度;大会议政发言要以问题和建议为主体,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会议政发言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逻辑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规范严谨。大会议政发言稿件须原创,坚决杜绝抄袭,字数控制在1500字之内;虽为原创,但已经在新闻媒体发表的,不得报送,不予选用。
各县(市、区)政协和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至少以集体名义报送大会发言稿1篇;各委员活动组至少安排1名本组市政协委员撰写报送大会发言稿。会议结束后,发言委员将按照市政协委员履职规定予以加分。
三、大会议政发言的遴选和报送方式
1.坚持稿件质量为先原则,综合考虑选题、内容、代表性等因素,确定是否作为大会口头发言。未安排大口头会发言的一般作为大会书面发言,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均汇编成册、印发全体与会人员。
2.报名参加大会发言的单位及个人,需填写《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大会议政发言材料登记表》。
3.大会发言稿件以word格式保存,并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下午5: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大会议政发言组。稿件发送后,请致电议政发言组核实稿件是否收到。联系人:汪孟仙296756515163758329;电子邮箱:jnzxdhfy@163.com。
本通知在市政协网站同时发布,有关表格和资料可登陆市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1.政协第十三届济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大会议政发言材料登记表
2.省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大会议政发言材料选编
政协济宁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