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量:14783
市政协委员、民进济宁市委副秘书长、济宁儒商学院发展研究会会长史谦反映:近日,国务院印发《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中小学校开学前后的准备及卫生防护等提出25条技术要求。随着下步学校开学,要落实好这些要求,就要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完善的联动机制、一定的财政资金作保障,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及幼教机构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多,防疫风险大,学校又缺乏专业医护人员、资金等。
为此建议:
一、为中小学及幼教机构医务室配备必要的专业医护人员。平时负责学校、师生的日常健康、卫生和防疫需求及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工作,一旦出现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则发挥其专业特长,行使防疫或其他应急工作的主导作用。
二、将中小学及幼教机构医务、防疫工作纳入社区医务、防疫工作范围。建立学校医务室与社区医院、卫生室,以及更高一级医院、专业疾控防疫机构的校内外、上下联动机制,并在资金、医护人员及装备等方面制定标准,进行统一配备。
三、发挥智能远程设备作用,对偏远农村中小学、幼教机构医务室进行远程指导,将问题解决在苗头初发之时。
四、将中小学、幼教机构医务室装备、专业医护人员配备等统一纳入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从制度上解决好这一问题。中小学、幼教机构医护人员可采取雇员或劳务派遣制解决。
五、制度保证,落实责任。建立中小学、幼教机构日常医务、防疫工作常态化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高效快速反应机制。